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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美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的核查意见2022-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美
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奥美医疗 2022 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棉花等原材料需求量大,棉花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
有必要通过商品期货交易辅助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按照生产计划提前
锁定相关原材料价格、按照库存水平对原材料采购成本进行管理等。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有关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库存规
模,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规模,不影响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二)投资额度与投资方式

    1、期货业务品种:2022 年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品种为棉花、棉纱、
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短纤。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3、交易对手:期货市场交易对手方。

    4、流动性安排:不超过 3.1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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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业务主要使用现金,交易品种的杠杆倍数
一般在 20 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公司将在实际业务过程
中控制仓位杠杆倍数,一般控制在 10 倍以内。

    (三)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
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投资期限

    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限定在一年以内。

    二、审议程序与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商品期货交易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市场风险

    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
情况,选择合适的期货交易时机与数量,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造成
重大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或销售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交
易,交易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
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
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三)履约风险

    由于国内大宗材料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电子化交易,保
证金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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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平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交易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
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不合理、保证金杠杆过高而在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的
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商品期货交易有利于规模公司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也有利于
公司提前锁定相关国内外市场订单由于成本时间不匹配导致的履约成本波动风
险。

       商品期货交易有利于辅助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按照生产计划
提前锁定相关原材料价格、按照库存水平对原材料采购成本进行管理等。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有关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库存规
模,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规模,不影响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
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交易
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有
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
格震荡的能力。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美医疗本次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
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奥美医疗本次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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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事项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或产成品保值、避险的运作,辅助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公司已建立《商品期货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商品期货交易
的业务开展风险,保荐机构对奥美医疗本次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史松祥      张   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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