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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美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和要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诚信、勤勉、
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
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列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每次
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2 年度本人任
期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任期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年内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                4                股东大会    2
               议次数                                                 次数
                            以通讯                       是否连续
                      现场
  姓名      应出席次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大会次
                      出席
              数            加会议 席次数       数       自出席会         数
                      次数
                              次数                         议
  徐莉萍        4       2       2       0         0          否           2
  蔡元庆        4       2       2       0         0          否           2
  陈仕国        4       2       2       0         0          否           2
  赵剑华        4       2       2       0         0          否           2
    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4 个专门委员会中分别担任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
科学、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审工作,进入审计程序后,勤勉尽责
地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战略委员
会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战略方向;提名委员会完善
董事高管人才储备,并对董事高管候选人履职能力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保了公司董事会
运作顺利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薪酬与
考评机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所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按规定发表了书面的独
立意见,在 2022 年度未针对议案提出过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4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2 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事项。
    2、2022 年 8 月 30 日,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2 年 9 月 14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
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
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无异议。
   以上是我们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2 年 9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我们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在任期内我们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强
化对公众股东的意见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莉萍、蔡元庆、陈仕国、赵剑华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