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时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500 万股,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6,000
万股增加至 40,50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 万元增加至 40,500 万元。现
拟对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相应内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需修订的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四条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于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9 年 3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 第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00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中存管。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发 行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5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的规
    公 司 依 照 本 章 程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 (四)利润分配的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四)利润分配的条
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 (1)公司实施 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 (1)公司实施
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④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
    ④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
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 指下列情形之一:
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且超过 5,000 万元。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第一百六十三条 (四)利润分配的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四)利润分配的条
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 (2)在符合现 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 (2)在符合现
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 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 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
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
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半年度财务报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告可以不经审计。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
的 10%。                           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