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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时科技: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09  

						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金
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金时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 号)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94 元,共
计 募 集 资 金 447,3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90,308,876.37 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
证天业”)已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19]B012
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862.9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预先       募集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额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      23,336.26          3,183.55          3,183.55
 2      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       4,510.33           177.23           177.23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889.75           489.53           489.53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4,294.55            12.62            12.62
                 合计                     39,030.89          3,862.93          3,8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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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如
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先投入的,则公司将先
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862.93 万元,公
证天业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四
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
告》(苏公 W[2019]E1106 号)。

    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862.93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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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拟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予以置换。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862.93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注册会计师专项鉴证报告

    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
公W[2019]E1106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
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金时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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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牛振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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