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0- 04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坚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5,168,53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5.2268%。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5,882,8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934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285,6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928%。 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9,285,6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928%。 5.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李海坚先生、李文秀女士、李杰 先生、蒋孝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李海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2 《选举李文秀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3 《选举李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4 《选举蒋孝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孙苹女士、赵亚娟女士、朱颉榕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孙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2.2 《选举赵亚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2.3 《选举朱颉榕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陈茂愈先生、廖伟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陈茂愈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3.2 《选举廖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5,88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98%。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285,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45,168,5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如下:同意 9,285,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李伟律师与杨威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金 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