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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定于 2023 年 5 月 9 日
(星期二)在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 2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
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4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 年 5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备注:该列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
   5.00                                                             √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6.00                                                                 √
                            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
   8.00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7)
   8.01           《关于董事李海坚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2           《关于董事李文秀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3            《关于董事李杰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4           《关于董事蒋孝文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5        《关于独立董事郑春燕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6        《关于独立董事赵亚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7         《关于独立董事方勇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
   9.00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2)
   9.01            《关于监事廖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2           《关于监事陈茂愈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13.00                                                                 √
                              规划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 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 1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 年修订)》及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5、6、7、8、10、11、13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 2023 年 5 月 8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
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 2508 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浩成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邮箱:jszq@jinshigp.com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 2508 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备注:该列
议案编                                                                         弃
                           议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码                                                                           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3.00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5.00    告>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6.00                                                     √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7.00                                                     √
                             案》
                                                          √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作为投票对
 8.00
                         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7)
 8.01     《关于董事李海坚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2     《关于董事李文秀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3      《关于董事李杰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4     《关于董事蒋孝文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5    《关于独立董事郑春燕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6    《关于独立董事赵亚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7    《关于独立董事方勇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
 9.00
                         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2)
9.01      《关于监事廖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2     《关于监事陈茂愈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13.00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
   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
   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
   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
   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1

         2、投票简称:金时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 一览表
                                                     备注:该列
议案编                                                                        弃
                           议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码                                                                          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3.00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5.00    告>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6.00                                                    √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7.00                                                    √
                             案》
                                                         √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作为投票对
 8.00
                         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7)
 8.01     《关于董事李海坚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2     《关于董事李文秀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3      《关于董事李杰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4     《关于董事蒋孝文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5      《关于独立董事郑春燕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6      《关于独立董事赵亚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7      《关于独立董事方勇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作为投票对
9.00
                          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3)
9.01        《关于监事廖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2       《关于监事陈茂愈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13.00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
   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