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
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亚世光电填写的《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亚世光电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
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亚世光电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未由
董事会聘任;内部审计部门形成的报告未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发
行人上市后,保荐机构将督促亚世光电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前述情况予以改正。
除上述内容外,保荐机构认为:亚世光电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
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
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吉祥 王鲁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