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7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9 年 4 月 26 日在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3、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18 年财务运营情况编制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
(73,0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0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667,200.0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2.6 股,合计
送股 18,990,400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4 股,合计转增
17,529,6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1,930,126.70 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8、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4,857,584.90 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9、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