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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世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5-09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亚世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亚世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
的相关议案及《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
提议函》,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吉庆               宋华               张肃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