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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世光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22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 号)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亚世光电(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其他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循法定程序,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
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吉庆                   宋   华                  张   肃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