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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世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3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24 日,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
    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配
    套执行。

        (4)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
       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的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
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
标。

       2、新收入准则的修订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没有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