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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世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8-24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亚世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   华                  张   肃                  张晓冬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