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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世光电: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7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宋华)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2年度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相关法规要求,将2022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2022年度累计召开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出席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并对2022年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都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
多渠道了解情况并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根据相
关规定有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共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4、《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为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
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保护股东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2022年度,根据交易所、证监会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深入公司,利用参加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着密切沟通,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进度、战略规划等内容,掌握公司动态,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songhua88@126.com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于
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我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
届满,自2023年2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
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述职人:宋华
                                                                   2023 年 4 月 26 日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肃)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
职责,客观发表意见,发挥独立作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积极关注,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依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现
将2022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本人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出席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议案均作了深入细致的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
理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2022年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
多渠道了解情况并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本年度共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4、《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谨慎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与经验,具备有律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在日常能注重加强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
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及时进行了解,对董事会议案进
行独立、审慎的审议,运用自身专业背景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独
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zhangsu_1965@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
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我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
届满,自2023年2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
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述职人:张肃
                                                                  2023 年 4 月 26 日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晓冬)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严
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
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现场出席了3次公司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其他董事
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
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4、《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
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等工作
的推进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的经营、治
理等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527010267@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
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述职人:张晓冬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