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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19-04-2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30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9]65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 4,302 万股。本次发
行将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T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
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
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52 元/股。
    投资者请按 10.52 元/股在 2019 年 4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
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
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电子平台记
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
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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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同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4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9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
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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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
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
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自身的内在价值、募集资金需求、未来的成长性、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以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
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2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 10.52 元/股对应的
发行人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6.34 倍,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 C38 下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24.87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
刊登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第二部分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
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
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37,120.00 万元。按
本次发行价格 10.52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45,257.04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8,137.0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20.00 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
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
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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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九、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若 T 日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不足部分不
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若 T 日网上申购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向网下回拨后
仍然申购不足的,也将中止发行。
    十、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
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
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
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
应避免参与申购。
    十二、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
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
额认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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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三、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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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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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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