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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对相关
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
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为保证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已公布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为保证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
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