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7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
年8月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
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建立
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利益共享与约
束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制定的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