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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8-05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16 万股,回购价格为 9.736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43,380,379 股减至 243,360,219
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日丰转
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9.98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6、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
报告。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的补充公告》。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
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
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已于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 1.44 万股限
制性股票调整为 2.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 2.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251.977 万
股)的 0.800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4,338.0379 万股)的 0.0083%。
    3、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已于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 13.75 元/股调整为 9.736 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
   总额约为人民币 196,277.76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目前 的 243,380,379 股 变 更 为
   243,360,21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9,601,153     69.69%       -20,160       169,580,993     69.6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3,779,226      30.31%                     73,779,226      30.32%
三、股本总数             243,380,379    100.00%       -20,160       243,360,219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
   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