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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涛)2023-04-2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刘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能够出席公
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本人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及 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
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运用自己在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
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
和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
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重点加强了对公司
的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
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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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五)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本人对《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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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参加了各委员会召
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
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2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
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
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
建议、进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三)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2 年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报告审
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利用参加各个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
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获悉公司各项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专项汇报,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专业
优势,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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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
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
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涛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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