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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关于公司专利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2019-08-14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专利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
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收到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股票代码:SZ.002841)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睿)提起的境内五件诉讼案件所涉的 4 项专利侵
权纠纷的《民事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民事起诉状》。截止公告日,上述五件诉
讼案,法院尚未审理。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上述专利
权的无效宣告请求。2019 年 1 月 18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
审查,认为以上无效宣告请求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出具了《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获悉:当地时间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子公司新线
互动公司(Newline Interactive Inc.)(以下简称:新线美国)、鸿合创新被广州
视睿在美国起诉,请求法院判定构成侵权事宜。公司及子公司新线美国和鸿合创

新尚未收到立案通知及证据材料等,仅通过媒体报道、视源股份公告及美国法院
网站查询起诉书等了解情况,该案为法院受理阶段,尚未对新线美国和鸿合创新
发生法律效力。
    (二)2019 年 4 月 22 日、23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案 4 项专利的无效宣
告请求进行了口头审理。公司目前正在等待上述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结果。

    上述案件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和 2019 年 6 月 1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关于公司
专利诉讼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8)中进行了披露。

    (三)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及子公司鸿合创新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

达的(2018)粤 73 民初 3922-3923 号《开庭传票》等,按照《开庭传票》规定,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就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9年8月12日,公司与视源股份经友好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内容如下: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视源股份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针对所有境内外对公司及关联公司提起的知识产
权诉讼、无效申请均全部提交撤诉申请或撤回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在审阶段、立
案阶段以及尚未立案且已提交材料阶段的案件。前述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视源股份
及其关联公司对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 在美国提起的 专利诉讼,例 如Guangzhou

Shirui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vs. Newline Interactive Technology Inc. and
Shenzhen    Honghe    Innova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No.
4:19-cv-00246-ALM),包括但不限于视源股份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
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中国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件情况
参见表二)。视源股份应在视源股份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视睿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递交案件撤诉申请或撤回申请的同时,向公司提供一套撤
诉申请或撤回申请文件原件。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

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应针对所有境内外对视源股份及其关联公司提
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无效申请均全部提交撤诉申请或撤回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在
审阶段、立案阶段以及尚未立案但已提交材料阶段的案件。前述案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的关联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
交的专利无效申请(案件情况参见表一)。公司应在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案件撤诉申请或撤回申请的同时,向视源股份
提供一套撤诉申请或撤回申请文件原件。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负责撤回的专利无效申请列表(表一)如下:
                       专利无效申请列表(表一)

           无效宣告请求人                 案件编号        涉诉专利的专利号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W108387         201310118678.5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W116786         201320445990.0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W116781         201620151482.5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W116785         201520344098.2

   视源股份及其关联公司负责撤诉的专利诉讼案件列表(表二)为:

                               列表(表二)

    案号             原告                被告              涉诉专利的专利号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京 73    广州视睿电子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     ZL201320445990.0
民初 1734 号     科技有眼公司
                                  术有限责任公司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京 73    广州视睿电子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     ZL201520344098.2
民初 1735 号     科技有限公司
                                  术有限责任公司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京 73    广州视睿电子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
民初 1736 号     科技有限公司
                                  术有限责任公司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L201310118678 .5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
(2018)粤 73    广州视睿电子
                                  术有限责任公司
民初 3922 号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万励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
(2018)粤 73    广州视睿电子
                                  术有限责任公司           ZL201620151482.5
民初 3923 号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万励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Guangzhou Shirui Electronic Technology
      No.        Co., Ltd. vs. Newline Interactive
                                                           No. 9,983,626
4:19-cv-00246-   Technology Inc. and Shenzhen Honghe
     ALM         Innova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No. 9,971,424
                 Ltd.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供应链、研发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共谋发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传票;
   2、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