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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刘东进)2020-04-2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刘东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人在2019年度工作中,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

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2019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合法有效。因此,2019年度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9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
                         本年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刘东进                 9            9             0                   0

     (2)股东大会
                       本年参加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姓    名
                       东大会次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刘东进                 5            5             0                   0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1、2019 年 1 月 18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续
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 1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关于《关于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业务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31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9 年 7 月 10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关于公
司增选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9 年 8 月 15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关于《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9 年 9 月 9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
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7、2019 年 9 月 27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关于《关于调
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9 年 10 月 28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关于《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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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后,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

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

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通

过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 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

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

行认真核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监察委员会委员,在2019年履

职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7月10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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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 8 月 15 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 9 月 9 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17 年 9 月)>的议案》,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 1 月 18 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 8 月 15 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 9 月 9 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2017 年 9 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 10 月 28 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签署<投资协
议>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 12 月 26 日,本人参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工作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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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培训和学习

     2019 年度,本人通过每月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分发的董办月报,了解资

本市场概况,关注企业信息、行业研究及动态、资本市场重点政策及变动,并时

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行业方面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股东的职责。

     八、 其他事项

     2019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以上是我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0 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

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加强调查研究,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我将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务职责,

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

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

                                                          刘东进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