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0-04-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鸿合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飞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璟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次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包括信息披露
的意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
披露概述、相关法规对年报信息披
露的要求、信息披露违法的处罚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相关案例等;募集资金管理与使
用,包括项目投资需求、募集资金
的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使用违
规案例及处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行前
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 是 不适用
锁定期限、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上
是 不适用
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失信补
是 不适用
救措施的承诺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减少及
是 不适用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执行社
是 不适用
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飞 王 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