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关于给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3,500 万元。授权
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担保种类包括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
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
合创新”)、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因生产经营需
要,向有关银行申请了综合授信,公司为此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具体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创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及对该主债权之本
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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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
两年。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
资子公司鸿合智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开立担保函合同,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叁仟万元及该主债权持
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实现债权
的费用。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
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7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9,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8596362X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住所 深圳市坪山新区龙田街道青兰一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XING XIUQING(邢修青)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软件的开发和销售;音视频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无线手写板、电子白
板、视频展示台、书写屏、显示器、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教育
经营范围
设备、VR 设备、通信设备、网络硬件产品、音视频设备、家用电器、
机械设备、机械臂、机器人、电子元器件、模组、印刷线路板组件、
建筑材料、会议系统设备、办公设备及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的设计开发、
生产、加工和销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零售。
2、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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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265,170.75 271,425.87
负债 167,112.71 170,925.61
净资产 98,058.04 100,500.2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6,801.39 410,301.18
利润总额 -3,963.91 35,983.00
净利润 -3,100.85 31,417.18
注:上表中 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二)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0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1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77468705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3
法定代表人 张树江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生产录播设备、视频展示台、监控设备、智能化视听系统集
成、大屏幕显示系统集成(限分公司经营);电视电话会议
系统产品、大屏幕显示系统、自动控制产品、网络通讯产品、
音频产品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承接计算机控制系统、大屏幕拼接系统、电视电
话会议系统、音频系统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
经营范围 系统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机
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承办展
览展示;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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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17,800.78 16,839.58
负债 13,843.00 12,624.69
净资产 3,957.78 4,214.89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860.28 21,950.42
利润总额 -398.32 904.89
净利润 -318.35 812.50
注:上表中 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5、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
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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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合同》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债务人: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
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5、保证的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
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主
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
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5,000 万元人民
币及 400 万美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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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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