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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0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审议本次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为了“师训服务项目”
及“教室服务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运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新增募
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
户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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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东进             李晓维                   于长江




                                             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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