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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23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融新科技中心F座1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选举邢修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邢修青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选举张树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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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树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选举邢修青先生、王京先生、张树江先生、朱海龙
先生、刘东进先生、李晓维先生、于长江先生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京先生、朱海龙先生、刘东进先生、李晓维先生、于长江先生的简历详见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专门委员会的选任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邢修青先生、王京先生、朱海龙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选举李晓维先生、于长江先生、邢修青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选举于长江先生、刘东进先生、张树江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选举张树江先生、邢修青先生、王京先生为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王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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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孙晓蔷女士、李建宏先生、
龙旭东先生、柯根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晓蔷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李建宏先生、龙旭东先生、柯根全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人员的聘任事项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1 聘任孙晓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 聘任李建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 聘任龙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4 聘任柯根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谢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谢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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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孙晓蔷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孙晓蔷女士已取得任职所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孙晓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孙晓蔷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4 室
 电话                 010-62968869
 传真                 010-62968116
 电子信箱             dongban@honghe-tech.com

    孙晓蔷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清路支行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
爱学”)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师训服务项目”及“教室服务项目”的资金
划转、存储及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划转前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
宜,包括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师训服务项目”及“教室服务项
目”募集资金的划转、存储及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4
       公司及鸿合爱学将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之间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的相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
项,及议案8的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
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
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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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李建宏先生、龙旭东先生、柯根全先生、谢芳女士简历

    1、李建宏
    李建宏,男,197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大学国际企业学专业本科。现
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商用业务集团总裁、鸿程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新线互动有限公司董事、鸿程科技(印度)有限公司董事、宏智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太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室专员、产品总经理、业务
处长、副总经理;鸿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已注销)总经理。
    李建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267股,在鸿福成有限公司(Hongfuchen
Co., Limited)的出资比例为30.49%,鸿福成有限公司(Hongfuchen Co., Limited)
持有鸿达成有限公司(Hongfu Victory Company Limited)1.95%的股份,鸿达成有限
公司(Hongfu Victory Company Limited)持有公司17.33%的股份。李建宏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建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龙旭东
    龙旭东,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压缩机专业,工
学学士。现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智慧教育集团高级副总裁。历任
北京鸿合科技公司(已注销)广州办事处销售员;北京鸿合科技公司深圳分公司
(已注销)销售员;北京鸿合科技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注销)经理;北京第一通用机
械厂压缩机研究所设计员。
    龙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824股,在鸿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的出资额为150万元人民币,鸿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1.71%的股份。龙旭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
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6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龙旭
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柯根全
    柯根全,男,1967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东吴大学国贸专业本科。现任鸿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高端制造基地总经理、深圳市鸿合
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本部总经理。历任新禾股份有限公司课长;璨宇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璨宇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大陆区总经理;捷錹平板光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合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
    柯根全先生未直 接持有公司股 份,在鸿福 成有限公司 (Hongfuchen Co.,
Limited)的出资比例为28.57%,鸿福成有限公司(Hongfuchen Co., Limited)持
有鸿达成有限公司(Hongfu Victory Company Limited)1.95%的股份,鸿达成有限公
司(Hongfu Victory Company Limited)持有公司17.33%的股份。柯根全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柯根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谢芳
    谢芳,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学士
学位。现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圆宇联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历任北京鸿合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财务部经理;鸿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主席;奥德华(北京)乳品有限公司会计、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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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经理。
    谢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股,在鸿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的出资额为60万元人民币,鸿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1.71%的股份。谢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芳女士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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