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为解决信
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
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
务开展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买方
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55)。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坪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签订了《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
为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买方)购买鸿合创新货物,向
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申请办理销易达业务,中国银行坪山支行为商丘市联强商贸有
限公司提供金额为 5,000,000 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为 180 天。如商丘市联强商
贸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鸿合创新应承担还款责任,偿
还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具体权利义务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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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的
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壹仟零壹拾捌万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026659983624
营业期限 2007 年 9 月 18 日至 2027 年 9 月 17 日
住所 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路北侧(商海广场 2 号楼 A 区 08 号营业房)
法定代表人 朱潇雪
股东构成 朱潇雪(出资比例 83%)、金秀勤(出资比例 17%)
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计算机消耗材料、多媒体设备、数码产品、电
子产品、家用电器、教学用品、教学用具、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
公设备、办公桌椅、五金交电、汽车、厨房用品、日用品、服装服饰、
鞋帽、箱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预包装食品、
经营范围
图书、音像制品、家具零售,增值电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证经营),安防技术防范产品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安防技术防
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1827.97 3655.94
负债 1228.98 2457.95
净资产 598.99 1197.99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88.02 1376.03
利润总额 49.87 99.74
净利润 47.38 94.75
注:上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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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
1、合同各方
甲方(卖方):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融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坪山支行
丙方(买方):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
“销易达”业务是指在以款到发货、货到付款或赊销为结算方式的交易中,
甲方为扩大销售、加速资金回笼,对丙方提供授信支持,在甲方同意于丙方未按
期偿还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时承担还款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全额占用甲方授信额
度为丙方提供融资,融资款项用于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的业务。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编号为 2020 圳中银坪额协字第 0000004 号的《授信额
度协议》,乙方同意在该项业务中为甲方核定销易达业务额度。同时,甲方同意
丙方使用有效期为期 1 年的 5,000,000 元循环额度。
乙方就“销易达”业务提供的最高融资金额为丙方据以申请融资的合同/订
单金额的 80%,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 天。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以乙方最终批
准结果为准。
若丙方未按期偿还乙方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乙方在融资到期日后 3 个工作
日内向甲方发出《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
后 3 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责任。如甲方在收到《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后 3 个工
作日内未履行还款责任,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开在乙方的结算账户或其他账户中
扣划融资本息及相关合理费用。
(二)《销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函》
根据鸿合创新与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签署的编号为 2020 圳中银坪销易达合字
第 001 号 的《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及编号为 2020 圳中银坪额协字第 0000004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买方)与中国银行坪山支行
签署的编号为 2020 圳中银坪销易达合第 001 号的《销易达业务合同》和编号为
2020 圳中银坪销易达申第 001 号的《销易达业务申请书》,现商丘市联强商贸有
限公司(买方)购买鸿合创新货物,由于缺少资金,特向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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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销易达业务,请中国银行坪山支行为该买方提供金额为5000000.00,期限
为 180 天的融资,用于向鸿合创新支付货款。本风险承担函构成前述《销易达业
务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鸿合创新同意按照前述《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销易达业务合同》及配套
融资申请书的规定,如买方未按期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鸿合创新应承
担还款责任,偿还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如鸿合创新未在中国银行坪山支行《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送达鸿合创新后
3 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责任,中国银行坪山支行有权直接从鸿合创新在中国银行
坪山支行开设的结算账户或其他账户中扣款。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5500 万元人民
币及 400 万美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
2、《销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函》。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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