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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2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审议本次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一定量的出口,涉及
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上述业务不存
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管理层就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控制交易风险。
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东进、李晓维、于长江
                                               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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