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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0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被保荐公司简称: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兴证券”)                      下简称“鸿合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璟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健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东兴证券结合新修订的《证券法》详细讲解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点和新要求,包括
                                        信息披露的总体要求、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自愿披露行为的规范、公开承诺的披露与履
                                        行、董监高信息披露异议制度、公平披露原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则、调整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制度等内容。
                                        在现场培训过程中,上市公司结合日常工作
                                        实际,就信息披露、年报编制、募集资金管
                                        理与使用等问题,与东兴证券培训人员进行
                                        了咨询和交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          无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          无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1、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2、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3、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4、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是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是
承诺
6、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承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是
的承诺
9、关于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是
补缴风险的补偿承诺
10、关于厂房搬迁相关的承诺             是
11、其他承诺                           是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徐飞因工作变动不再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王健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璟先生和王健先
                                       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