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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2021-10-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中小
企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对鸿合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以下简
称“本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179,818.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截至披露日累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1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88,650.00     88,650.00       59,462.64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25,603.03     15,603.03        5,568.57

                                     1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771.37       6,771.37          5,547.48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7,380.84       9,133.98          5,528.50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6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         19,486.39      10,000.00          5,793.13
     7    师训服务项目                          7,370.00       5,370.00            486.65
     8    教室服务项目                          8,362.00       6,630.00          1,470.26
                     合计                     200,623.63     169,158.38        110,857.23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的基本概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一直采
用租赁办公场地的方式进行。考虑到长期租赁成本较高,且公司各部门办公场所
处于分散状态,给管理、沟通和业务协同带来较多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的
议案》,经综合评估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保持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除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之
外的六个募投项目进行如下调整:“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减少自有资金的投入;其余四个募投项目拟减少募
集资金的投入,增加自有资金的投入。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序
              项目
号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前后不变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
1                                88,650.00               -     88,650.00         88,650.00
     目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15,603.03     10,000.00       25,603.03         25,603.03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771.37     -1,000.00         5,771.37         6,771.37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133.98      4,500.00       13,633.98         17,380.84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     27,000.00         27,000.00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
6                                10,000.00     -4,000.00         6,000.00        19,486.39
     期项目
7    师训服务项目                 5,370.00     -4,500.00          870.00          7,370.00
                                          2
8    教室服务项目                   6,630.00       -5,000.00         1,630.00            8,362.00
             合计                 169,158.38               -       169,158.38       200,623.63


       同时,公司拟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
施方式进行调整,将租赁与购置房产并举的实施方式调整为购置房产方式,
并对场地购置费、租赁费和装修费投资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
          项目名称                                                              调整后
号
                                     预计使用 截至披露                              预计使用
                       细项名称                        细项名称
                                     金额     日余额                                金额
                       场地 购置
     研发中心系统建                    12,560.00       12,560.00
1                      费
     设项目                                                      场地购置
                       租赁费           2,640.00          547.57 费                  14,627.35

                       装修费           1,720.00        1,519.78
                       场地 购置
                                        6,240.00        6,240.00
                       费
     信息化系统建设                                              场地购置
2                      租赁费                                                            8,593.38
     项目                               3,960.00        1,475.98 费
                       装修费           1,234.84          877.40
          合计         -               28,354.84       23,220.73 -                   23,220.73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是基于各个募投项
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影响,同时有
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
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
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为更好地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研发和
信息化建设的实施,鸿合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3
金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对除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交互显示产品生产
基地项目”之外的其他六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额进行调整,同时同意对“研
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该议案
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及审
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及实施方式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
式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
意义。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将议
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
施方式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方式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4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鸿合科技本事项实施无异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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