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2-01-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铁楠、王璟
(三)协办人:张伟
(四)培训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7 日
(五)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 F 座 12 层
(六)培训人员:李铁楠、王璟、张伟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人员等
(八)培训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董监高买卖股票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鸿合科技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
相关要求,对鸿合科技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董监高买卖股票相关规定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
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
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