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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04-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深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鸿合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
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 万股,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18.71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新线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鸿
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号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88,650.00             65,832.71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25,603.03              7,409.19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771.37              5,547.48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3,633.98              5,714.35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6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                6,000.00              5,957.24
   7     教室服务项目                                1,630.00              1,653.58
   8     师训服务项目                                  870.00                590.09
                   合计                            169,158.38            119,704.65
注:“教室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多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存
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基本概况

    鉴于购置合适的实施场地较难在短时间内完成,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的办公
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研发和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公司对“研
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将购置房
产方式调整为租赁与购置房产并举的实施方式。

    另外,经综合评估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资金投入的紧急程度,在保
持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进行如下调整:“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拟调出 9,000 万元人民币,“鸿合交互
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师训服务项目”和“教室服务项目”拟分别调入 5,000
万元、1,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人民币。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2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前后不变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
   1                             88,650.00           0     88,650.00     88,650.00
         项目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25,603.03       -9,000    16,603.03     25,603.03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771.37           0      5,771.37      6,771.37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3,633.98           0     13,633.98     17,380.84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0     27,000.00     27,000.00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
   6                              6,000.00       5,000     11,000.00     19,486.39
         首期项目
   7     师训服务项目              870.00        1,000      1,870.00      7,370.00
   8     教室服务项目             1,630.00       3,000      4,630.00      8,362.00
             合计               169,158.38           0    169,158.38    200,623.63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是基于各个募投
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影响,同时
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
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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