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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2-05-2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合科技
股票代码:002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1: 邢修青
住所:北京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 邢正
住所:美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3:鸿达成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湾企业广场第一期第三座1009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湾企业广场第一期第三座100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张树江
住所:北京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
动协议》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3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鸿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鸿合科技”)章程或内部
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合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鸿合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一、备查文件 .....................................................................................................................13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9




                                                                  3
                              第一节 释义

                               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树江先生

公司、上市公司、鸿合     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鸿达成           指                   鸿达成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邢修青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先生、王
    原一致行动人         指
                                           京先生、张树江先生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邢修青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加拿大护照号     AM********
        住所         北京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邢正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306********
        住所         美国********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是
  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鸿达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       1万港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香港九龙湾企业广场第一期第三座1009室
        营地
      股东构成       邢修青98.05%;鸿福成有限公司1.95%
      主营业务       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
                     邢修青
        事1
        国籍         加拿大
    长期居住地       北京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
                     郑金恩
        事2
        国籍         中国
                                  5
      长期居住地       香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张树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2********
          住所         北京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邢修青先生与邢正先生为兄弟关系。邢修青先生持有鸿达成98.05%股份,担任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23日,邢修青、鸿达成、张树江、邢正共同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
                                    6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一致
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所引
起。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王京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王京先生所持公司股
份不再与鸿达成、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和张树江先生合并计算,原一致行动人各自所持
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不变。
   邢修青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先生和张树江先生于2022年5月23日重新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根据《一致行动协议》
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作为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享
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
情况进一步处置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所
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京先生出具的《关于退出〈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原一致行
动人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王京先生、张树江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
关系于2022年5月22日到期届满,王京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公司确认各方的一致
行动关系于2022年5月22日到期后解除。
    邢修青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先生和张树江先生于2022年5月23日重新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根据《一致行动协
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王京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张树江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910,718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        职务

           邢修青            0                  0               董事长
       鸿达成有限公司      40,982,799         17.44%               /
            邢正           32,110,693         13.66%               /
            王京           33,282,731         14.16%              董事
           张树江          28,534,495         12.14%            副董事长
            合计           134,910,718        57.41%               /

      注:以上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2年5月23日股本234,985,690股计算,合计数与各明细数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京先生不再为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王京先生和鸿达成有限
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鸿达成有限公司、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和张树江先生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并计算,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        职务

           邢修青                0               0               董事长

                                         9
            鸿达成         40,982,799           17.44%              /
             邢正          32,110,693           13.66%              /
            张树江         28,534,495           12.14%           副董事长
           合计           101,627,987         43.25%                /
   注:以上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2年5月23日股本234,985,690股计算,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邢修青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先生、
张树江先生无质押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关于退出〈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
4、《一致行动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置备地点与联系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3、联系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邢修青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鸿达成有限公司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邢正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树江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7
(此页无正文,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邢修青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鸿达成有限公司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3:邢正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张树江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


股票简称            鸿合科技                 股票代码          002955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名 邢修青、鸿达成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鸿达成:香港九龙湾企业广
称                      司、邢正、张树江     册地             场第一期第三座1009室

                 增加 □    减 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化         ( 一 致 行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量变化
                 动人变化,合并计算
                 股份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继承                      □      赠与              □
选)
                   其他    (由于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
                   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计算股份比例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原一致行动人邢修青、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王京、张树江合计持有公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股份134,910,718股,合计持股占比57.41%。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后,鸿达成有限公司、邢修青、邢正、张树江合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有公司股份101,627,987股,合计持股占比43.25%,本次不涉及各自持股数量的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 (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公司股份的
内继续增持        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是      □        否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不适用   
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20
   (此页无正文,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邢修青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鸿达成有限公司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3:邢正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张树江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