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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2-05-2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合科技
股票代码:002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京
住所:北京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不再续签所引起,不涉及持股
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3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鸿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鸿合科技”)章程或内部
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合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鸿合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公司股东王京先生

  公司、上市公司、鸿合     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鸿达成            指                  鸿达成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邢修青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先生、王
      原一致行动人         指
                                             京先生、张树江先生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京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
            住所             北京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是否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行动人
       王京             33,282,731              14.16%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不再续签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鸿达成、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王京先生、张树江先
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王京先生不再是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京先生所持公司
股份不再与鸿达成、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和张树江先生合并计算,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和比例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作为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享
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
情况进一步处置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京先生出具的《关于退出〈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原一致行
动人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王京先生、张树江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
关系于2022年5月22日到期届满,王京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公司确认各方的一致
行动关系于2022年5月22日到期后解除。
    邢修青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先生和张树江先生于2022年5月23日重新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根据《一致行动协
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王京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张树江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910,718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   1     职务

           邢修青            0                  0                董事长
       鸿达成有限公司      40,982,799         17.44%                /
            邢正           32,110,693         13.66%                /
            王京           33,282,731         14.16%               董事
           张树江          28,534,495         12.14%             副董事长
            合计           134,910,718        57.41%                 /

      注:以上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2年5月23日股本234,985,690股计算,合计数与各明细数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京先生不再为邢修青先生、邢正先生、王京先生和鸿达成有限
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王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   1     职务

            王京           33,282,731         14.16%               董事
            合计           33,282,731         14.16%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拍
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
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关于退出〈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置备地点与联系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3、联系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京


                                                          签字: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2
(此页无正文,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 京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
                   司

股票简称           鸿合科技              股票代码         002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京                                     不适用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 减 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化    (一致行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动人变化,合并计算
               股份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计算股份比例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原一致行动人邢修青、鸿达成有限公司、邢正、王京、张树江合
的股份数量及占
                计持有公司股份134,910,718股,合计持股占比57.41%。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因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王京所持股份不再与原一致行动人合并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计算,王京持有公司33,282,731股份,持股比例为14.16%,本次不涉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 及持股数量和比例的变化。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
个月内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4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在此前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5
   (此页无正文,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 京
                                                   日期:2022年5月23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