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
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
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9)。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旗下子公司鸿合智能拟与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
氏诊断”)开展集成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向罗氏诊断出具了
《公司履约保证书》,公司为鸿合智能在 2,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在总担保
  额度不变情况下,应公司子公司鸿合智能的需要,公司将子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人民币中的 2,000
  万元调剂至鸿合智能。调剂情况详见下表:

                        2021 年年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调剂前可      本次调剂后   本次担保后
                        股东大会审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可用担保额     担保余额
                        议担保额度
                                       (万元)     (万元)        度(万元)     (万元)
                          (万元)
          北京鸿合智
调入方    能系统股份       10,000         13,000           0          2,000        15,000
          有限公司

          安徽鸿程光
调出方                     20,000             0          20,000       18,000         0
          电有限公司

         注:1、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
  70%。
         2、调入方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超过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部分系以前年
  度审议的担保额度下发生的,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790.852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77468705
  营业期限               2000 年 6 月 12 日 至 2040 年 6 月 11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3
  法定代表人             张树江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5.2458%,鸿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构成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0.4788%,湛军持股 4.2753%。
                         专业承包;生产录播设备、视频展示台、监控设备、智能化视听系统
                         集成、大屏幕显示系统集成(限分公司经营);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产
  营业范围               品、大屏幕显示产品、自动控制产品、网络通讯产品、音频产品及计
                         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接计算
                         机控制系统、大屏幕拼接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音频系统及计算
                                                  2
                    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
                    交电、办公用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总资产                    35,644.96                     31,643.83
       负债                     26,435.24                     25,787.33
      净资产                     9,209.72                      5,856.50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6,197.37                     28,707.17
     利润总额                     462.73                       1,121.35
      净利润                      458.22                        985.95
     注:上表中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履约保证书》(以下简称“本保证书”)

    1、保证书各方
    担保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 2 年内。

    4、保证的范围: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是被担保人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担保债
务上限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3
了《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 2022 年资金安
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0,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5.9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0,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5.9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履约保证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