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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 PHUA LEE
MI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含 3 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223 号)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15.1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619,100,000.00 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53,324,700.0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 565,775,3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1
关规定,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
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
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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