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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9-09-3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320010 号




目   录

1、鉴证报告 1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 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320010 号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签署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
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
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
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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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建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永强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223 号
文 《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619,100,000.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3,324,700.00 元后,净
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65,775,3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到位,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320001 号验资
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签署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自动化装备
及配套建设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技术中
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
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33,172,506.67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                                            355,560,900.00                  76,458,664.50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2     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118,295,400.00                           0.00

  3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55,169,000.00                  49,383,779.65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6,750,000.00                   7,330,062.52

 合计              ——                        565,775,300.00                 133,172,5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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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53,324,700.00 元,其中承销 保荐费用
36,867,924.53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6,456,775.47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16,456,775.47 元,需用
16,456,775.47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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