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10-1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 PHUA LEE MING 先
生为董事长、选举彭绍东先生为副董事长及聘任为总经理、聘任刘少明先生、
ZHU DE HUA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单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聘任宋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科
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真核 查,认
为其均具备与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选举 PHUA LEE MING 先生为董事长、选举彭绍东先生为副董
事长及聘任为总经理、聘任刘少明先生、ZHU DE HUA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李单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韦 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