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取得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经营
管理层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