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取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用地、用房紧张、租赁成本高、多地管理困难
的问题,满足公司发展经营场地需求,同时可解决公司目前与关联方的关联
租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少明应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