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10-2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
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在
审议本次 交易相 关议案 表决过 程中, 关联董 事刘少 明已对 相关议 案回避 表
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了评
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符合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本次评估的
前提假设合理,选择的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本次交易的目的及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3、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用地、用房紧张、租赁成本高、分 散租赁
管理成本高的问题,满足公司发展经营场地需求,同时可解决公司目前与关
联方的关联租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