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19-10-2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