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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
五楼培训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331,970,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68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所持股份数为331,959,46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65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数为1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36,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3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数为11,524,79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0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数为1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8%。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
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1,970,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1,970,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1,970,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关联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75,921,360股,不计入审议此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表决情况:同意256,048,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1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1,970,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6、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1,970,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1,970,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1,970,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叶晔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