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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独立董事曹广忠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2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广忠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曹广忠,自2019年10月15日起,担任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在2019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曹广忠      独立董事         3           3            0            0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6次第二届董事会会议,3次第三届董
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共计出席了3次董事会。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因此,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
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公司在2019年度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本人列席股东
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选举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变更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现金收购
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

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
交流,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
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
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任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
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履行委员职责,组织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津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六、其他事项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年,本人将继
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人的联系方式:gzcao@szu.edu.cn


                                             独立董事:曹广忠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