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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
五楼培训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317,076,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35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所持股份数为306,713,03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08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数为10,363,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5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747,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4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数为11,383,21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数为10,363,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5278%。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
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08%。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08%。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08%。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08%。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08%。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06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黄镇律师、谢建雄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