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已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
PHUA LEE MI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含 3 位独立董事),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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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包含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
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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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股权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深公司在医疗行业的参与度,加强与医疗行业各细分领域的的沟通与合
作,公司拟与普通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君祺”)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由拉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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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北京惠康”或“有限合伙”)份额。北京惠康规模为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具
体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重点投资目标为运作主体在中国或与中国本土应用密
切相关,并且具备快速成长潜力的早期和成长期医疗健康领域项目,包括但不限
于创新药及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诊断技术、专业服务及数字医疗领域的项目。
由于北京惠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公司董事王俊峰先生,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认购北京惠康基金份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俊峰先
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0-052 ) 等 相 关 公 告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关于召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
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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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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