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治理

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等文件要求,深圳科瑞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现

报告如下:

    一、     自查情况

    (一) 公司治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 1223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4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9年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股票

简称“科瑞技术”,股票代码“002957”。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

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自

上市以来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

    公司自2019年7月26日上市以来,累计召开董事会15次、监事会10次、股东大会7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保

存完整;会议决议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及时披露。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的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方面能够发

挥独立作用,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公司也为独立董事及监事履职

提供了充分保障。

    上市后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次,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1,000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200.00万元。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业务发展质量和效益,

为股东回报提供坚实支撑,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 严禁财务造假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真

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伪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

报告情况,也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手段粉饰财务指标、

调节利润的情况。公司积极组织财务相关人员持续学习、研究会计准则,2020年完成ERP

系统升级上线,着力于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和不断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三) 杜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公司严格执行对外

担保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2019年12月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等方式

为深圳帝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1,885.31万元,2020年3月,

深圳帝光已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足额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深圳帝光在贷款

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公司对深圳帝光向银行借款的担保责任已

解除。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公司的控股股东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实际控制人PHUA LEE MING先生严

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相关承诺,
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超越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任何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2020年4月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以上报告,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0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 持续强化内幕交易防控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

规章制度,构建了公司防范内幕交易制度体系。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规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登记;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意识

灌输,以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 防患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自上市以来,向大股东进行宣导和培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拟

质押公司股票或出现质押情况时,须及时通知公司,及时履行股票质押及后续进展信息披

露义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六) 科学稳健的并购重组

       公司所处深圳地区企业用地紧张,政府出让土地有限,2019年,公司以现金收购深

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目的是为了尽快解决公司目前在深圳地区多地租赁、

成本高、管理困难等问题,并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研发、制造经营场地需求。本次

收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

       根据公司的战略和经营计划,未来公司将通过继续深挖现有客户新需求、新客户新

需求的方式实现自我增长,同时公司也将通过外延并购的方式实现产业协同和业务扩张,

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并购来扩大公司在各个细分市场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增强公司技术储

备。
    (七) 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向各股东进行宣导和培训,股东需要严格按照《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公司通报其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天津君联晟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

联晟晖”)及其一致行动人赛睿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睿尼”)《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020年8月5日,公司依据以上告知函,披露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2020

年9月22日,公司依据以上告知函,披露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2020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君联晟晖及其一致行动人赛睿尼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君联晟晖与赛睿尼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2020年

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0-073)。

    在以上股东减持过程中,公司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股东不存在权益变动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 依法依规履行承诺

    公司上市时,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份的增减持、股份限售、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各方面做了一系列承诺。经自查,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九) 审慎选聘审计机构

    上市以来公司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程序遵照法定程序执行,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聘任提案时,未出现否决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选聘审计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把握审计机

构选聘关,严格审核了预聘审计机构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诚信记录和市场声誉

等各方面的信息,与审计机构能进行有效的双向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审计进展和重大
风险事项,审计机构也能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十) 充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公司采用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沟通的策略,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以及召开股东大

会、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发布会、参加各类策略会、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问题、

组织投资者实地调研、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等方式,向资本市场充分展示公司的发展战

略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

披露的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公司信息,公平对待投资者,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不存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等非法定媒体透露、泄

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情形,不存在发布与依法披露的信息存在明显差异、不具有事实依

据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情形。

    二、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自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

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发展,内部、外部环境不断的发生变化,公司需要继续

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

系。公司在以下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一)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技术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各委员会的工作实

施细则运作,在公司战略规划、人才选拔、内部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

极的作用。但公司仍需要持续为五个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以充分、

持续发挥其作用,进一步提升其工作规范化水平。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提供更大的便利,征询、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在专业领域的作用,积极探索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人才选拔、内部审计、薪酬
与考核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时间:长期工作。

    (二)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

    公司虽已建立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但随着公司的发展需要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公司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新的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自查情况,对公司在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增加或修订相关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整改时间:长期工作。

    (三) 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方
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其工作的规范性和自律意识。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的相关培训。但由于培训时间有限,学习内

容未能全面、深入地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因此,公司需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将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

同时加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

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自觉性、有效性,适应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整改措施:持续做好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则制度的持续培训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文件及违规违法的案例,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政策环境的及时了解和深入贯彻。

    整改时间:长期工作。

    (四) 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进行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但公司于2019年

上市,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披露经验尚浅,需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措施: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有关证券监管
机构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培训与辅导;不断

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及时与监管部门做好汇报沟通工作,

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拟披露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整改时间:长期工作

    (五) 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目前以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及时回复投资者在投资者关系

管理平台的问题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作为“年轻”的公众公司,在投

资者关系管理上还不是很成熟,今后仍需不断探索和改进投资者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对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

和中介机构的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维护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加强与投资者

的互动沟通。

    整改时间:长期工作

    以上是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公司将以本次自查整改活动

为契机,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规范发展、稳健经营,推动公

司朝着治理规范、稳步发展的目标向前迈进。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