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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瑞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超                联系电话:0755-82835815
      保荐代表人姓名:关建宇               联系电话:0755-8371696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公告文件及会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议案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公告文件及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议案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公告文件及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个别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已补充审议并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披露,详见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情况                              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
                                     场检查报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 月 25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
                                     法(2020 年修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不适用
和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个别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
6.关联交易                                           公司已补充审议并披露
                                  批程序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承诺
1、关于申请文件真实、
                                 是                     不适用
准确、完整的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             是                     不适用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3、首次公开发行前控股
股东及其他持股 5%以上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
4、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
                                 是                     不适用
公积金的承诺
8、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11、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许 超                      关建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