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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已取消)2022-03-0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意见
    成都鹰诺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可以有效优化其运
营资金流动性,有利于主营业务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
成都鹰诺资产质量及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相关本次抵押不会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成都鹰诺申请
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上述贷款业务。
    (二)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减少资金占用,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
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额度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经审批
的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 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