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任期内离任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彭绍东先生离任总经理职务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彭绍东先生的离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绍东先生
离任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将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专注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与投资等
管理工作。经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推荐,董事长 PHUA LEE MING 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路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该
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绍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162,402 股。
离任生效后,彭绍东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真核查,认为其均具备与
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聘任陈路南先生为总经理、李日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饶乐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
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韦 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