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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
 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惠志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 深 圳 科 瑞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控 股 股 东 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科瑞技术”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股份 171,654,5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4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 公 司 股东深 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5,921,3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48%。华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惠志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志投资”,华苗投资与惠志投资以下合称“一致行

动主体”)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华苗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3%,惠志投资

计划减持不超过 1,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8%,一致行动主体合计减持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7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一致行动主体合计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一

致行动主体合计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 公 司 股东深 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鹰诺”)持有公司股份
45,162,4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持股 5%以上股东华苗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志投资、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鹰诺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比例
                                                            量(股)

  1        新加坡科瑞技术                控股股东          171,654,552     41.79%


  2           华苗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          75,921,360     18.48%

                              持股 5%以上股东华苗投资的
  3           惠志投资                                       4,609,918      1.12%
                                     一致行动人

  4           深圳鹰诺             持股 5%以上股东          45,162,402     10.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惠志投资、深圳鹰诺

      (二)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五)拟减持股份数量

      1、新加坡科瑞技术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4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华苗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43%,惠志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8%,一致行动主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7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一致行动主体合计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一致行动主体合计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深圳鹰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4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六) 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七)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价格。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计划减持股东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惠志投资、深圳鹰诺在《深圳科瑞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深

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实际控制人PHUA LEE MING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2020年1月26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
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日内交付公司,
则公司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
司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公司。
    本公司/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华苗投资、惠志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机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股东深圳鹰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机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华苗投资、深圳鹰诺公开发行上
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减持需满足的条件
    在锁定期内,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如发生
公司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股份数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25%。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

    3、减持价格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
    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转让所持股份。

    5、信息披露
    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在减持股份期间,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三)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公司董事刘少明、董事林振伦、董事何重心、监事
会主席李志粉、监事谭慧姬、副总经理李单单、前财务负责人宋淳承诺股份锁定及减持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2020年1月26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有权将与上述所
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公
司。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惠志投资、深圳鹰诺严格履行
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意向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
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二)华苗投资、惠志投资、深圳鹰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系前述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新加坡科瑞技术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本次减持计划按照本公告披露内容实施 完毕,
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41.79%降至39.3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四)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持股5%以上股东华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志投资、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鹰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