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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真核查,认为其均
具备与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选举PHUA LEE MING先生为董事长、选举彭绍东先生为副董事长及
聘任陈路南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刘少明先生、李单单女士、李日萌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李日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饶乐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
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   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